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: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三峡大人〔2022〕2号)相关工作安排,现将机关职工2021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二、考核程序严格按照《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三峡大人〔2022〕2号)文件精神执行。请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,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职工考核,考核资料支部留存备查。
三、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,按17%的比例计算优秀职工名额指标;目标管理考核合格单位,按15%的比例计算优秀职工名额指标(具体名额见附件)。处级领导干部评优由组织部单独组织实施,处级领导干部不计本单位基数,不占本支部优秀名额。
四、学校聘用的合同工、劳务派遣人员同步参加年度考核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,考核材料与结果计入其个人临时档案。党支部按合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总人数15%的比例推荐优秀指标;各党支部根据优秀名额和个人工作情况予以推荐,报机关党委确定考核等次。
五、机关党委将以学校优秀名额等同数量确定机关优秀名额,各党支部在上报《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》时注明“机关党委优秀”。
六、党支部组织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,学校表彰优秀人员的《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内“基层单位评议意见”一栏填写“优秀”,机关党委表彰人员的《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内“基层单位评议意见”一栏填写“合格”。各党支部于2022年3月3日前将《三峡大学2021年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》、《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和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报告》报机关党委(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)。
附件:机关优秀名额表